云南高院对杨徐邱案作出终审裁定
4月28日下午,云南高院对杨徐邱故意杀人、强奸再审上诉一案开庭宣判,驳回上诉,维持此前再审对其作出的强奸罪判决。杨徐邱表示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,并委托代理律师申请国家赔偿。案件回顾
1993年3月,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曲硐乡坡脚村发生命案,村妇阿稳在家中被杀害。案发三个月后,警方收到匿名举报信,矛头指向村民杨徐邱。信件称其有作案嫌疑,还曾两次强奸同村村妇金某某。杨徐邱随后被收容审查并逮捕。1994年4月,大理州中院一审判决杨徐邱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决定执行死刑。杨徐邱上诉后,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其死缓。此后杨徐邱一直申诉,2017年最高法指令云南高院再审。2020年云南高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,同年12月杨徐邱获释。2024年9月,大理州中院重审认定杨徐邱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杨徐邱不服上诉,2025年4月28日,云南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案件影响
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,也提醒我们司法公正的重要性。每一个案件都应该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公正的审判,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得以维护。此外,案件的审理过程也反映了司法体系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,对于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转载请注明来自法律资讯网,本文标题:《云南大理杨徐邱强奸杀人再审上诉案宣判,维持强奸罪10年判决!背后真相究竟如何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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